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0号12栋5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22 17:02: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董国维,董黎平,麦瑞华,麦瑞燕,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0号12栋501房的权利人董黎平的配偶麦瑞萍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配偶麦瑞萍遗产的全部继承人,现董黎平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麦瑞萍父亲麦志明及母亲黄惠兰后于麦瑞萍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麦志明母亲李颜(银)秀的死亡证明、黄惠兰父母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26493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 10月 22日—— 2024 年11 月2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