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飞鹅新村路第2幢5号5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红辉、刘红光声称坐落在白云区飞鹅新村路第2幢5号502房的权利人刘焕昌、梁婉香已去世,并声明刘红光为上述房屋权利人刘焕昌、梁婉香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丘春英先于梁婉香死亡。因年代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梁婉香的母亲丘春英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10075994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