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新港中路354号大院37号1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朱金保、朱健琨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4号大院37号104房房屋的权利人胡玲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朱金保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6895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