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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东山区(现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1号508房和越秀区东华东路菜园东35号102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8 15:08: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林昭钰、刘浩阳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1号508房和越秀区东华东路菜园东35号102房屋的权利人刘小颖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林昭钰、刘浩阳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272707、01272708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7日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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