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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107号5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9 11:45:0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2007)穗海证民字第7762号《公证书》,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107号504房房屋的权利人陆锡松所占份额由陈笑容一人继承,继承后,陈笑容占该房屋全部产权份额。

  现有申请人陆帼红、陆志权声称上述房屋的权利人陈笑容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上述房屋全部继承人,陆帼红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6768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邹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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