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107号5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根据(2007)穗海证民字第7762号《公证书》,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107号504房房屋的权利人陆锡松所占份额由陈笑容一人继承,继承后,陈笑容占该房屋全部产权份额。
现有申请人陆帼红、陆志权声称上述房屋的权利人陈笑容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上述房屋全部继承人,陆帼红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6768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邹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