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体育东路37号10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郭海、张子秋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体育东路37号1003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郭江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郭江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郭海、张子秋与被继承人郭江属于夫妻、父子关系,被继承人郭江的父亲先于郭江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郭江父亲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126631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