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下九路光雅里4号4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吴俊明、吴小玲、吴杰明、声称坐落在荔湾区下九路光雅里4号403房房屋的权利人吴伟航及其配偶崔燕翩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配偶崔燕翩的父母亲先于其死亡及被继承人母亲邓惠与邓慧是同一人。因年代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崔燕翩的父母亲的死亡证明及邓惠与邓慧的同一人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605250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七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