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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环市西路108号4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17:44: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苏筱梅、李志庆、李历庆声称坐落在荔湾区环市西路108号403房房屋的权利人李泽权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李泽权的父亲(姓名不详)、母亲谭爱好先于李泽权死亡,继承人苏筱梅与苏少梅是同一人,因历史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李泽权父亲(姓名不详)、母亲谭爱好的死亡证明及苏筱梅与苏少梅实为同一人的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6053497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9 日——2024年11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8号窗(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0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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