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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新港西路68号大院3号1410房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30 11:09: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2021)粤广广州第058613号《公证书》,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68号大院3号1410房房屋的权利人熊剑的配偶何翔所占份额由何子宜一人继承,继承后,熊剑、何子宜各占有该房屋1/2产权份额。

  现有申请人何子宜声称上述房屋的权利人熊剑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何子宜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7284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8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邹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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