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新港西路68号大院3号1410房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根据(2021)粤广广州第058613号《公证书》,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68号大院3号1410房房屋的权利人熊剑的配偶何翔所占份额由何子宜一人继承,继承后,熊剑、何子宜各占有该房屋1/2产权份额。
现有申请人何子宜声称上述房屋的权利人熊剑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何子宜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7284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8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邹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