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区(现越秀区)共和二巷30号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季军、刘一衡、刘次穗、刘小穗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共和二巷30号201房房屋的权利人刘兆德及其配偶李志涛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继承人,现刘季军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274740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