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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滨江东路458号503房、海珠区滨江横路27号407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30 18:27:2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袁银彩、曾宪安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458号503房、海珠区滨江横路27号407房房屋的权利人曾秤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上述2套房屋的全部继承人,曾宪安请求办理上述2套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曾秤的父母先于曾秤死亡;(2)曾秤的女儿曾惠珍生前未婚未育;(3)曾秤人事档案中的“袁艮彩”与申请人申报的“袁银彩”为同一人,“曾观粦”与申请人申报的“曾观玲”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曾秤的父母先于曾秤死亡的证明材料;(2)曾惠珍未婚未育的证明材料;(3)上述人员姓名与申报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分别以2024登记08069729号、2024登记08069732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9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梁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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