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南岸路47号11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欧阳凯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南岸路47号1104房房屋的权利人罗宝玉的配偶欧阳子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房屋产权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遗嘱)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375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现有申请人欧阳凯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南岸路47号1104房房屋的权利人罗宝玉的配偶欧阳子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房屋产权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遗嘱)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375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