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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五凤村路兴隆新街72号6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2 18:16:4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戴伟斌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五凤村路兴隆新街72号603房房屋的权利人戴锡华及其配偶林燕玲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戴伟斌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林燕玲的父亲先于林燕玲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林燕玲的父亲先于林燕玲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7261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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