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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宝岗路41号2115房、海珠区宝岗大道134号负一层车位036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3 10:09:0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王燕华、李咏舜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41号2115房、海珠区宝岗大道134号负一层车位036的权利人李擎宇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2套不动产的全部继承人,李咏舜请求办理上述2套不动产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分别以2024登记08072967号、2024登记0807297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梁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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