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龙津东路占巷3号5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于明华、张宇声称坐落在荔湾区龙津东路占巷3号503房房屋权利人的配偶张伟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房屋权利人配偶所占房屋产权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689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现有申请人于明华、张宇声称坐落在荔湾区龙津东路占巷3号503房房屋权利人的配偶张伟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房屋权利人配偶所占房屋产权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689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