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7号中梯5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方应宁、蔡铭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7号中梯502房房屋的权利人方应宁的配偶蔡祖汉已去世,并声明方应宁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方应宁、蔡铭与被继承人蔡祖汉属于夫妻、父子关系,被继承人蔡祖汉父母均先于蔡祖汉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蔡祖汉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907745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 年 11 月 14 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