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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赤岗路赤岗二街5号3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8 16:30: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洪佩瑛、洪佩瑜、张燕芬、洪敏青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路赤岗二街5号303房房屋的权利人洪炳堂及其配偶吴美素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洪敏青、洪佩瑛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75791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邹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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