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永宁街翟洞村、简村村,派潭村旧高埔村、高埔村)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15:02:1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令第6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拟对永宁街翟洞村、简村村,派潭村旧高埔村、高埔村范围内下列7宗集体土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具体位置详细见附图。

序 号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土地所有权人)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宗地四至

地号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1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

148680.5722

增城市新塘镇翟洞村完角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增城市新塘镇塔岗村余屋经济合作社

440118004208JA00058

2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

450.5649

厂房

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上枝元股份经济合作社

厂房

440118004211JA00023

3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上枝元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

138.1865

居民楼

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高志华

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440118004211JA00025

4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上枝元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

340.8419

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高志华

空地

440118004211JA00024

5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高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高南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高北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高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

1316.6765

增城市派潭镇高埔村高西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牛骨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增城市派潭镇高埔村高西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440118105218JA00008

6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高埔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南队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北队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旧高埔村

1012.9172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高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牛骨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牛骨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增城市派潭镇高埔村高西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440118105221JA00001

7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牛骨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

5851.4148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高埔村高埔股份经济合作社等7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禾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个权利人

440118105221JA00002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该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及证明土地权属来源的文件,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申诉,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附件:公告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1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