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请权利人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
序号 | 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1 | 穗集有(2012)第03006022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西岭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5028JA00001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西岭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022号,发证面积为11221平方米(椭球面积),因该宗地已被征收面积为5093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1221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6128.11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2 | 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108222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经济联合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5028JA00103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经济联合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108222号,发证面积为796405.3平方米,因该宗地已被征收面积为167.75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796405.3平方米更正为796237.65平方米,该宗地因坐标引起的误差面积为0.1平方米。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