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花山镇平山村)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请权利人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请权利人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理领取新证手续。(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 020-86833094 )
序号 | 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1 | 穗集有(2012)第03004242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上村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5023JA00013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上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4242号,发证面积为129588平方米(椭球面积),因该宗地已被征收面积为88721.56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29588平方米(椭球面积)分别更正为4417.74平方米(平面面积)、36449.44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2 | 穗集有(2012)第03005695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东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上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下村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5023JA00021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东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上村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下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5695号,发证面积为24657平方米(椭球面积),因该宗地已被征收面积为6768.27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24657平方米(椭球面积)分别更正为17838.37平方米(平面面积)、50.50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3 | 穗集有(2012)第03005696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经济联合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5023JA00022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经济联合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5696号,发证面积为91940平方米(椭球面积),因该宗地已被征收面积为66429.85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91940平方米(椭球面积)分别更正为56.02平方米(平面面积)平方米9456.50平方米(平面面积)、1094.17平方米(平面面积)、14884.45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4 | 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2569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下村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114005023JA00050W00000000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下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2569号,发证面积为45874.36平方米,因该宗地已被征收面积为23505.88平方米,现将登记面积由45874.36平方米更正为22368.48平方米。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