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南路以北(工业区)地段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700105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1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越秀区北京路7号305室 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20—83332629 郑小姐、周先生
附件:宗地图(440104011007JA00002W00000000)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