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二村大州)
兹有申请人吴锡成、吴达亨受董丽苑、孙博文、杨宝莲、孙泽文、沈爱丽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35291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二村大州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19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5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