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观明路8号1栋1002房)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19:14: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林陈伟英受林康怡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26102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观明路8号1栋1002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3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