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新华镇华南路17号之四101房)
兹有申请人林大钊受杨锡媛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出具的编号为(2023)旧领认字第0010195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新华镇华南路17号之四101房的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