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析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6号之一G座402房)
兹有申请人曾耀敏受江伟勋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出具的编号为(2023)洛领认字第0016355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6号之一G座402房的房产析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