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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新华镇云山大道53号首层 2号商铺)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7:58:3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汤伟辉受何艳玲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奥克兰总领馆出具的编号为(2023)奥领证字第0000831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新华镇云山大道53号首层 2号商铺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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