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花都区毕村北路24号之五(5栋)403房(中诚景珑湾))
兹有申请人陈纪水受陈博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拿马大使馆领侨处出具的编号为(2023)巴领认字第0001045号、(2023)巴领认字第0001044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花都区毕村北路24号之五(5栋)403房(中诚景珑湾)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7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