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新华镇天贵路56号A座802房)
兹有申请人辜红英受杨万华、赵隆芬委托,持《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新华镇天贵路56号A座802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12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