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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05538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7:21: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吴红卫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05538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红卫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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