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 从化市街口镇河东南路红荔新村荔江楼A座305房 房屋的从押备字第:20011097 号《 抵押备案证明 》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 抵押备案证明 》作废。
特此声明。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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