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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许绮红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24347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2:49: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化龙镇地字一街14号房屋(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24347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绮红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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