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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钟维文、钟维煊、钟维清、钟维珠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4039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0:49: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钟维文/钟维煊/钟维清/钟维珠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街村钟村经济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号:[2017]0840396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钟维文、钟维煊、

  钟维清、钟维珠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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