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坭镇下连珠村温水桂(已故)《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2628号)的遗失声明
温水桂 (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 镇 下连珠 村 二 经济社的《 不动产权证 》(证号 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262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不动产权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温国兴
2024年12月18日
温水桂 (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 镇 下连珠 村 二 经济社的《 不动产权证 》(证号 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262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不动产权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温国兴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