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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7:09:4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毕宝莹,江凯图因保管不善,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宝莹、江凯图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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