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毕宝莹,江凯图因保管不善,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宝莹、江凯图
2024年12月20日
毕宝莹,江凯图因保管不善,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8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2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宝莹、江凯图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