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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2019-09211565号的《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7:18: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从化区从化金泉山庄紫泉环路49号房屋的2019-0921156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

  产权人:杨学堂

  声明人:杨学堂

  2024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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