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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4165081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1:00: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佘炎钦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九层房屋(属测量D2409图3幅14地号)的粤房地证字第C4165081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 4 月 26 日至  2024年 5月 17 日

  声明人:佘炎钦

  产权人:佘炎钦

  代理人:佘庚源

  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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