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0903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0904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0905号《不动产权证书》(共3本)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鸣泉街9号1402房房屋(属测量D1320图9幅12地号)的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0903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0904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0905号《不动产权证书》(共3本)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共3本)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7日
产权人:陈令璀、陈可盈、吕锦文
声明人:陈令璀、陈可盈、吕锦文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