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穗集有(2012)第0200234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村土地(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_______字穗集有(2012)第0200234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5月22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村土地(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_______字穗集有(2012)第0200234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