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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山镇东华村江广相《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集建【96】字第010905086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16:31: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江广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第五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花集建[96]字第01090508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江广相

                              2024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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