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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梯面镇民安村廖记冲(已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花府集建字[90]第0802011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17:09: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廖记冲(已故,出生年月:1923年10月23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梯面 镇 民安 村 二 队1990年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载名为廖記冲,证号: 花府集建字〔90〕 第0802011号,地号:戊2-49;对应1990年档案登记土地证号:0802011、地号: 戊2-49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伙英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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