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执欢01-095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桥南街南郊318号土地(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_______字第01-095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群、陈福添、陈润坤、
陈杏芳、陈波、何润金、陈焕坤
2024年6月21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桥南街南郊318号土地(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_______字第01-095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群、陈福添、陈润坤、
陈杏芳、陈波、何润金、陈焕坤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