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何细祥 因保管不善,将从化县龙沄镇高平村大厂队(地号:戊-23-②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细祥
2024年0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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