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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城街公益村徐伟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集用[2010]第1210078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7:41: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徐伟健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城 镇(街) 公益 村 茶元 经济社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证号:花集建(98)字第120905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徐伟健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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