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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城街东边村谭好(已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府集建字[90]第041403038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7:47: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谭好(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城 (街) 东边 村 西城 经济社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证号 花府集建字 [90 ]第0414030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徐顺柱 

  2024年7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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