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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1992-01220207001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8:02: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从化县牛头镇中心村上岭队房屋的1992-012206070012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邝榕芬

  声明人:邝榕芬

  2024年 7 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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