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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2289304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0472235、C0472236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15:20: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梁基智、陈叶桃、梁启瑶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C2289304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0472235、C0472236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基智 陈叶桃 梁启瑶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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