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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3719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37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1:18:5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姜丹、区志坚因保管不善,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3719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37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丹、区志坚

  2024年 7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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