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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20244376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6:00: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陈秀玲(JESSELINE)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20244376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秀玲(JESSELINE)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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