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刘瑞贤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布南庄九巷21号 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 花府集建字(91)第1606006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刘瑞贤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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