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雅街邝家庄村李有柏、李有华《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穗郊字第126879号)的遗失声明
李有柏、李有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岭荔六巷7号、岭荔四巷8号 的《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 穗郊字第126879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李有柏、李有华
2024年7月30日
李有柏、李有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岭荔六巷7号、岭荔四巷8号 的《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 穗郊字第126879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李有柏、李有华
2024年7月30日